兩岸和平協議之探討

Sept 5, 2013, The Diplomat,   A Peace Agreement Between China and Taiwan?  

中華民國僑務諮詢委員王福權以「兩岸和平協議
之探討」為題撰文發表的專文獲《外交家》雜誌網絡版(The Diplomat)於9月5日刊出。王福權在文中表示,為使台灣與中國大陸有一個永續的和平,兩岸應當設法簽訂和平協議,才能鞏固台海永續的和平。  

王福權在專文中指出,兩岸和平協議不是統一的協議,而是在規劃兩岸尚未統一前的政治關係。因而,對兩岸而言,和平協議不但不是統一的協議,且可能是兩岸統一的緩衝。他表示,台灣若要對統一作出緩衝,即應當主動爭取簽訂對台灣有利的和平協議。  

王福權指出,對台灣而言,類如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的方案,已是勢所必至;因此,台灣非但應順勢而為,更應因勢利導。兩岸已經進入「無和平協議,即無和平發展」的階段。因而,馬英九總統應努力爭取在「九二共識、一中各表」的思維下,簽訂兩岸和平協議,來穩定「尚未統一前的政治關係」,以持續並延伸兩岸的和平發展。  


專文說明,馬英九在黃金十年記者會上曾宣稱,兩岸在循序漸進的情況下,應當審慎斟酌洽簽兩岸和平協議,這表明了他認為兩岸應該簽訂和平協議的基本看法。其實2005年8月以來,馬英九一再發表關於兩岸簽訂和平協議的言論,都一再明確展現了馬英九總統關於兩岸應該簽訂和平協議的政見。  


王福權表示,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,經過這5年來的扭轉,兩岸關係已有大幅改善,逐漸從對立走向融合,這是歷史的大機遇,但是距離兩岸終極統一的目標還很遙遠。兩岸關係進入深水區不進則退,王福權心所謂危,他認為兩岸簽署和平協議之後,可以讓兩岸關係平穩快步向前,有助兩岸和平發展的永續經營。  


王福權最後指出,兩岸和平協議之簽署,即是馬政府「以台灣為主、對人民有利」的施政原則下以人民的利益為優先考量,唯有兩岸關係正面發展,才能共創繁榮發展願景。